一、教工因公临时出国(境)——三个月以内(申请公务护照及签证):
1.在线申请
(1)申请人登录“信息门户”—“外事系统”—“教师因公出国(境)管理”,在线填写“出国(赴港澳)申请”,上传附件并提交;
(2)院系公示(见备注3)。
2.各部门审批 (1)所在单位党、政领导在线审批出访事项; (2)经费负责人、经费主管部门在线审批经费限额; (3)财资部在线审批经费预算; (4)组织部(副处及以上级别人员)或人力部(其他人员)在线审批人员资格(注:任务审批之人员审 核与出国(境)人员备案审核两步合二为一); 申请人于出访前2.5个月,完成以上部门审批 (5)国际部三级审核:专办员受理并审核材料,与申请人沟通并完善材料;国际部业务分管领导在线复审;国际部主管领导在线终审。 3.校领导审核 (1)业务分管校领导审核(仅限处级干部); (2)外事分管校领导批准、在线签发(网上申请办结)。 4.出国(境)任务批件办理 国际部办理出国(境)任务批件。 5.证照、签证(签注)办理 国际部报省外办办理证照、签证(签注)。 6. 行前教育 (1)在所在单位完成行前教育(见备注4); (2)在国际部签署各项承诺、填写各项表格。 7. 出国(境) 所在单位协同国际部对出访人员进行日常监管。 8. 回国后管理 (1)出访人回国后5天内向国际部交还因公证照(申请人留存护照首页、出入境记录页、签证页等信息页); (2)所在单位完成行后公示,1个月内完成回访(见备注5); (3)出访人10天内在线递交出访总结,赴国际部办理回国报到手续。 |
备注:
1. 特殊情况持因私证照人员,自行办理证照、签证(签注),回国后10天内,副处及以上人员向组织部、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与涉密人员向人力部交还证照。
2. 涉密人员线下审批(下同)。
3. 填写《行前公示表》,外事副院长签字盖院行政章后挂院内网公示,公示完成后在院办取走原件随其他材料交至国际部。
4. 由院党委书记进行行前教育,填写《行前教育登记表》,院党委书记签字盖院党委章后挂院内网公示,公示完成后在院办取走原件随其他材料交至国际部。
5. 填写《行后公示表》,外事副院长签字盖院行政章后挂院内网公示,同时完成《回访表》(纸质版,不予公开)。公示完成后在院办取走《行后公示表》原件及其他材料交至国际部。《回访表》由学院留存,定期统一报送国际部。
6. 教师行前及回国后在学校主页或企业微信号“网上办事大厅”中完成请销假。
二、教工因公长期出国(境)——三个月以上(持私人护照申请签证):
1.在线申请
(1)申请人登录“信息门户”—“外事系统”—“教师因公出国(境)管理”,在线填写“出国(赴港澳)申请”,上传附件并提交;
(2)院系公示(见备注3)。
2.各部门审批
(1)所在单位党、政领导在线审批出访事项;
(2)经费负责人、经费主管部门在线审批经费限额;
(3)财资部在线审批经费预算;
(4)组织部(副处及以上级别人员)或人力部(其他人员)在线审批人员资格(注:任务审批之人员审核与出国(境)人员备案审核两步合二为一);申请人于出访前1个月,完成以上部门审批
(5)国际部三级审核:专办员受理并审核材料,与申请人沟通并完善材料;国际部业务分管领导在线复审;
3.校领导审核
(1)业务分管校领导审核(仅限处级干部);
(2)外事分管校领导批准、在线签发(网上申请办结)。
4.证照、签证(签注)办理
申请人自行办理证照、签证(签注)。
5. 行前教育
(1)在所在单位完成行前教育(见备注4);
(2)在国际部签署各项承诺、填写各项表格。
6. 出国(境)
(1)所在单位协同国际部对出访人员进行日常监管;
(2)一年以上出访人每季度向所在单位提交出访总结。
7. 回国后管理
(1)副处及以上人员:回国10天内向组织部交还证照;所在单位完成行后公示,1个月内完成回访;出访人员10天内在线递交出访总结,赴国际部办理回国报到手续,赴财务部办理财务结算;
(2)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、涉密人员:回国10天内向人力部交还证照;所在单位完成行后公示,1个月内完成回访;出访人员10天内在线递交出访总结,赴国际部办理回国报到手续,赴财务部办理财务结算;
(3)其他人员:所在单位完成行后公示,1个月内完成回访;出访人员回国10天内在线递交出访总结,赴国际部办理回国报到手续,赴财务部办理财务结算。(公示及回访见备注5)
备注:
0. 执行各类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,除项目特殊规定外,无论时间长短,均持因私护照。
1. 副处及以上人员向组织部、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与涉密人员向人力部借还证照。
2. 涉密人员线下审批(下同)。
3. 填写《行前公示表》,外事副院长签字盖院行政章后挂院内网公示,公示完成后在院办取走原件随其他材料交至国际部。
4. 由院党委书记进行行前教育,填写《行前教育公示表》,院党委书记签字盖院党委章后挂院内网公示,公示完成后在院办取走原件随其他材料交至国际部。
5. 填写《行后公示表》,外事副院长签字盖院行政章后挂院内网公示,同时完成《回访表》(纸质版,不予公开)。公示完成后在院办取走《行后公示表》原件及其他材料交至国际部。《回访表》由学院留存,定期统一报送国际部。
6. 教师行前及回国后在学校主页或企业微信号“网上办事大厅”中完成请销假。
三、博士后因公出国(境)(持私人护照申请签证):
1.在线申请
(1)申请人登录“信息门户”—“外事系统”—“教师因公出国(境)管理”,在线填写“出国(赴港澳)申请”,上传附件并提交;
(2)院系公示。
2.各部门审批
(1)所在单位党、政领导在线审批出访事项;
(2)经费负责人、经费主管部门在线审批经费限额;
(3)财资部在线审批经费预算;
(4)人力部在线审批人员资格(注:任务审批之人员审核与出国(境)人员备案审核两步合二为一);申请人于出访前1个月,完成以上部门审批
(5)国际部三级审核:专办员受理并审核材料,与申请人沟通并完善材料;国际部业务分管领导在线复审;
3.校领导审核
外事分管校领导批准、在线签发(网上申请办结)。
4.证照、签证(签注)办理
申请人自行办理证照、签证(签注)。
5. 行前教育
(1)在所在单位完成行前教育;
(2)在国际部签署各项承诺、填写各项表格。
6. 出国(境)
(1)所在单位协同国际部对出访人员进行日常监管;
(2)出访人每季度向所在单位提交出访总结(限1年以上长期出访人)。
7. 回国后管理
(1)所在单位完成行后公示,1个月内完成回访;
(2)出访人10天内在线递交出访总结,赴国际部办理回国报到手续;
(3)出访人赴财务部办理财务结算。
备注:
0. 涉密人员线下审批(下同)。
1. 填写《行前公示表》,外事副院长签字盖院行政章后挂院内网公示,公示完成后在院办取走原件随其他材料交至国际部。
2. 由院党委书记进行行前教育,填写《行前教育公示表》,院党委书记签字盖院党委章后挂院内网公示,公示完成后在院办取走原件随其他材料交至国际部。
3. 填写《行后公示表》,外事副院长签字盖院行政章后挂院内网公示,同时完成《回访表》(纸质版,不予公开)。公示完成后在院办取走《行后公示表》原件及其他材料交至国际部。《回访表》由学院留存,定期统一报送国际部。
4. 博士后行前及回国后在学校主页或企业微信号“网上办事大厅”中完成请销假。
四、学生出国(境)(持私人护照申请签证):
1.在线申请
(1)申请人登录“信息门户”—“外事系统”—“学生出国(境)管理”,在线填写“出国(赴港澳)申请”,上传附件并提交;
(2)院系公示。
2.各部门审批
(1)所在单位党、政领导在线审批出访事项;
(2)经费负责人、经费主管部门在线审批经费限额;
(3)财资部在线审批经费预算;
(4)研究生院(研究生)或学工部、教务处(本科生)在线审批人员资格;申请人于出访前1个月,完成以上部门审批
(5)国际部三级审核:专办员受理并审核材料,与申请人沟通并完善材料;
国际部业务分管领导在线复审;
3.校领导审核
外事分管校领导批准、在线签发(网上申请办结)。
4.证照、签证(签注)办理
申请人自行办理证照、签证(签注)。
5. 行前教育
(1)在所在单位完成行前教育;
(2)在国际部签署各项承诺、填写各项表格。
6. 出国(境)
(1)所在单位协同国际部对出访人员进行日常监管;
(2)出访人每季度向所在单位提交出访总结(限1年以上长期出访人)。
7. 回国后管理
(1)所在单位完成行后公示,1个月内完成回访;
(2)出访人10天内在线递交出访总结,赴国际部办理回国报到手续;
(3)出访人赴财务部办理财务结算。
备注:
1. 填写《行前公示表》,外事副院长签字盖院行政章后挂院内网公示,公示完成后在院办取走原件随其他材料交至国际部。
2. 由院党委副书记进行行前教育,填写《行前教育公示表》,院党委副书记签字盖院党委章后挂院内网公示,公示完成后在院办取走原件随其他材料交至国际部。
3. 填写《行后公示表》,外事副院长签字盖院行政章后挂院内网公示,同时完成《回访表》(纸质版,不予公开)。公示完成后在院办取走《行后公示表》原件及其他材料交至国际部。《回访表》由学院留存,定期统一报送国际部。
4. 学生行前及回国后于分管辅导员处完成请销假。
五、外教及国际学生出国(境)(持私人护照申请签证,参照教师及学生出国)
1.出访申请
(1)申请人线下填写“出国(赴港澳)申请”及附件;
(2)院系公示。
2.各部门审批
(1)所在单位党、政领导审批出访事项;
(2)经费主管部门审批经费限额;
(3)财资部审批经费预算;
(4)人员主管部门审批人员资格;申请人于出访前1个月,完成以上部门审批
(5)国际部三级审核:专办员受理并审核材料,与申请人沟通并完善材料;国际部业务分管领导复审;
3.校领导审核
外事分管校领导批准、签发。
4.证照、签证(签注)办理
申请人自行办理护照、签证。
5. 行前教育
(1)在所在单位完成行前教育;
(2)在国际部签署各项承诺、填写各项表格。
6. 出国(境)
(1)所在单位协同国际部对出访人员进行日常监管;
(2)出访人每季度向所在单位提交出访总结(限1年以上长期出访人)。
7. 回国后管理
(1)所在单位完成行后公示;
(2)出访人10天内递交出访总结,赴国际部办理回国报到手续;
(3)出访人赴财务部办理财务结算。
六、教工因私出国(境)及因私证照办理:
(一)一般人员
1.申请
在国际部网站下载西北大学公民因私出国(境)及证件办理申请表。
2.审批
填写后按表上要求到相关部门审签后,递交至人力部,人力部统一报至国际部。
(副高及以上教工借取护照还需填写《副高以上职务专业技术人员领取归还证照审批表》,递交至人力部)
3.办理
人力部出具用印单,申办者本人持用印单赴校办在《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》上盖章后,持函、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到公安局办理证照。
(二)处级人员
1.申请
在网上办事大厅填报“处级干部因私出国(境)证件办理/借用”
2.办理
组织部出具用印单,申办者本人持用印单赴校办在《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》上盖章后,持函、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到公安局办理证照。
附件: